已育有一女的女教師王敏(化名)再次懷孕後,職業走到十字路口,她自稱已被停薪、停職、退檔,起訴所在學校和教育部門,要求恢復工作、補發工資等。
   教育部門和學校則表示,目前只是對王敏停發工資,原因是其長期曠工,又在他校私自任教,正式處理結果還需要等待計生部門先處理後才能做出。
  女教師:懷孕後請假在家校長要求必須辭職
   王敏是西安未央區百花小學教師,持有教師資格證,屬未央區教育局事業單位編製。
   王敏和丈夫有一個7歲的女兒,女兒跟丈夫同為農業戶口。2012年11月,王敏懷孕,家人希望她能生下這個孩子,但她有疑慮,“生了可能面臨嚴重處分。”
   去年1月,王敏向學校請了病假。3月,校長等登門探望時得知她懷孕一事。“他們要求我要麼流產,要麼主動辭職,否則只能被開除。”王敏說,她已懷孕7個多月,決定寫辭職報告,但希望等孩子出生後再正式遞交。
   王敏稱,同年4月,校長等人拿著照相機、錄音機到家裡,給她和女兒拍照,要求她必須當場寫辭職報告。但雙方溝通無果,不歡而散。
   去年6月初,王敏生下一個男孩。6月28日,在校長要求下,王敏的丈夫到學校與他見面。王敏丈夫說,校長同意王敏下學期繼續上班,但要求她提供一份證明,承認生育二胎,“校長說,學校只是做備案,如果將來教育局調查,也好有個交代。”
   去年8月29日,王敏到學校報到,被告知其人事關係被退回未央區教育局,從此與學校無關。王敏到教育局詢問,得知丈夫寫的證明被作為認定她超生的書面材料。王敏丈夫稱,今年2月,有其他學校聯繫王敏,希望她去該校幫忙代課,“只是幫忙,沒有發工資”。
   王敏說,校長到區教育局舉報後,今年4月,她由財政支付的工資被停發。未央區教育局領導口頭說原因有兩個:生育二胎、長期曠工。
  校方:多次要求停止妊娠無果而且其已曠工4個多月
   對於王敏丈夫的說法,百花小學校長並不認同,“我根本沒有同意過她再繼續上班。”他說,“王敏請假時說她得了膽囊炎要手術,請一個學期的假,但我只有批7天的權力,我讓她去教育局請。”而西安市未央區教育局辦公室負責人說,他們並沒有見到王敏來請假。
   在探望王敏時,校長得知其懷孕一事,“我們多次上門、打電話,要求她停止妊娠,但沒有效果。”校長說,校方人員在上門勸說時曾被王敏家人推出,“態度很不好,說生定了,大不了開除。”此後,王敏就聯繫不上,曠工4個多月,直到去年6月。今年3月10日,百花小學召開校委會,建議教育部門給予王敏開除公職處分,並要求其返還2013年7月至今年3月期間所有工資。
  教育局:因其長期曠工併在外代課目前只停發工資
   而未央區教育的說法是,就學校的處理建議,區教育局開會決定先對王敏停發工資。6月24日,未央區計生部門向未央區教育局回函,認定王敏系生二胎,屬違法生育。
   “停發工資,主要是因為她長期曠工,還私自在其他學校代課。”昨日未央區教育局相關人士說,計生部門正在對王敏應繳的社會撫養費進行研究,待計生部門正式出具處罰決定後,教育部門會再採取相應處理,“現在還不存在退檔,如果退了,就交到人才中心了。”
  進展:未央區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
   2012年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》規定,違反規定超計劃生育的,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;情節較重的,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處分;情節嚴重的,給予開除處分。百花小學校長說,之所以建議教育局開除王敏公職,是因為如果不嚴肅處理其長時間不來學校上班一事,會在教育公職人員中產生嚴重的後果。王敏認為,未央區教育局如果是因生育二胎而對她進行行政處分,必須先有計生部門的超生認定,但她沒有見到超生認定。王敏認為,《陝西省計劃生育條例》規定 ,夫妻雙方是農村戶口,如第一胎為女孩,可依法生育二胎。“我的丈夫是農村戶口,且第一胎為女孩,我認為,即使認定我超生也不應屬於情節嚴重的範圍。”
   而教育局方面則表示,情節是否嚴重需要計生部門調查認定。
   今年5月22日,王敏向未央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了仲裁申請,但沒有下文。
   7月10日,王敏將百花小學和未央區教育局起訴至法院,要求依法判令兩被告立即恢復其教學工作、補發2014年4月至7月工資、績效工資、經濟補償金等共計38157元。7月17日,未央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。 華商報記者 寧軍  (原標題:生二胎後被停薪停職女教師起訴學校教育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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