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媒體26日報道,國土資源部、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召開堅決遏制違法建設、銷售小產權房問題視頻會議,部署小產權房整治工作,“對在建、在售的堅決叫停,並系統傢俱依法查處”。
  這是有關部委短短3日內對在建、在售“小產權房”治理進行的第二次相關部署。由此可見中央對堅決杜絕小產權房泛機車借款濫的決心。
  小產權房產生的一個根本原因是,按照我國現有的《土地法》,集體土地不能直接對集體外群體交易,即禁止買賣,只能在集體內流轉,集體內的簡單利用,如單一糧食種植、低附加值作物種植,註定了這種流轉的低價值、當鋪低收益。
  反過來講,要想有效遏止和阻斷開發商或農民在集體土地上違規建小產權房,提高農民土地收益無疑是治本之策。就目前情況看,提商務中心高土地補償金將是提高農民土地收益的最主要渠道,在有效提升集體土地收益的同時,事實上提高了小產權房開發的成本,遏制違規開發小產權房賺錢暴利的衝動。
  提高農地收益,還有更廣泛的途徑。比如,加快賦予符合政策的集體土地建房、租賃、交易權,進一步發買屋展家庭農場、優化農業結構、發展觀光農業,等等。如果農民的集體土地收益大幅增加了,而且是切實持續地長久受益,那麼,誰還進行一次性的小產權房開發?
  因此,根治小產權房,需要更多方面參與,共同發力。一方面,通過嚴格執法,用“堵”的辦法確保小產權房不泛濫不反彈,另一方面,要用“疏”的辦法提升集體土地收益,從根本上消除違規建設小產權房的動力。  (原標題:“小產權房”需綜合施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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